安全用药,需要全民重视

2016-10-20 16:44:54

所属分类:社会热点

    10月18日,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在北京启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表示:“监管部门要严把药品上市关,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把质量关,医疗机构要严把处方关,零售药店要严把销售关,消费者应增强安全用药意识,媒体要传播科学的用药知识,这样才能有效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据评估,中国每年约有5000万人住院,其中至少250万人是因药品不良反应住院,50万人是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因药品不良反应每年约死亡19万人,从而增加医药费40亿元,用药安全已经成为和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问题。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小编认为主要责任在三个方面:1.监管部门和药品生产部门的责任,2.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部门的责任,3.消费者自己的责任。

    1.监管部门和药品生产部门的责任。作为药品上市和生产的主体,不但需要对于药品本身的毒副作用和品质做出正确的评价,也要保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生产。盘点近年来出现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有一半都和药品的生产有关,比如“梅花K”黄柏胶囊违规添加过期四环素事件、齐二药厂假“亮菌甲素”使用二甘醇替代丙二醇事件、安徽华源“欣弗”非法更改灭菌工艺事件、上海华联制药厂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甲氨蝶呤事件、完达山“刺五加”被污染后重新包装销售事件、辽宁依生制药疫苗生产无菌工艺不合格事件。药品生产企业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违规组织生产,造成重大药品安全事故,这样的企业必须严厉查处。而近几年发生的“鱼腥草”夺命事件、双黄连注射液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和最近的茵栀黄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则需要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及时通报,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害。

    2.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部门的责任。在发生的重大药品安全事件中,医疗机构违规使用药物、药品流通环节没有按照规定保存药物也让患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的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就是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造成了疫苗的失效。药品销售的中间环节虽然不如生产那么重要,但是一旦出现问题,造成的伤害同样不可小视。

    3.安全用药更多的责任需要由消费者负担。首先,消费者需要掌握辨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不要在地摊、流动商贩和不正规药店购买药物。其次,消费者也要明确保健品和药物的区别,不能使用保健品来替代药物的治疗。再次,对于购买的药物,一定要注意保质期和存储条件,超出保质期的药品一定不要服用,药品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存储。另外,药品的服用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进行,不能随意增加、减少服药量,也不能任意延长或者缩短疗程。还有,如果已经在服用某种药物,那么服用新的药物一定要经过医生同意,不可随意添加。最后,一定要注意药品说明书标明的禁忌,不适合服用就不能服用。

    作为药品最终的使用者,我们每个人也要掌握一定的用药常识。比如服用药物最好使用白开水,不要用茶水、牛奶、咖啡、可乐送服,水量要确保药物进入胃中。比如同样的药物不一定每个人都适用,不要看别人用的有效就盲目跟随。比如服药频率要严格控制,不能提前服用,漏服也不要加倍服用来弥补。比如药品的饭前饭后、睡前、空腹服用都是什么要求等等。掌握用药常识,才能更好地发挥药品的疗效。

    安全用药的主动权,不仅仅在于监管部门、生产企业、销售渠道,也不仅仅依靠消费者个人的注意,需要全社会动员起来。从源头消除药品的安全隐患,在生产中保证药品的质量,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保障药品的品质,在服用过程中注意相关事宜,这有这样,才能让药品安全的进入体内,发挥合理的疗效。2016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正在进行,让我们借这个机会实现自我检查、发现漏洞、普及用药知识,让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不再受威胁。

(潇风)